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大家关注 > 正文
    购物车
    0

    警察当街棒杀金毛犬 对其人肉、送花圈的人是否违法?

    信息发布者:张海广
    2018-01-15 18:44:05   转载


    辅警奶奶家门口被送菊花。

    点评:别让愤怒冲昏了头,言行举止别违法

    警方行为

    咱们先来说说民众愤怒的源头——“金毛犬被民警棒杀”是否合法?根据《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未佩带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而据警方介绍,被处置的金毛犬当时未佩戴犬牌,伤人后无法找到犬主,同时也无法证明它是已接种狂犬疫苗的合法犬只。因此,警方的做法虽欠考虑,但绝对合法。

    对此,警方也表示,今后公安机关将在依法执法的同时,更为注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

    由此看来,无论在事中还是事后,警方的做法和回应,都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这一点我们应予以肯定和点赞!

    民众行为

    再来说说那些愤怒的爱狗人士令人失望的做法,你以为你只是发泄了情绪、表达了看法,殊不知你可能已涉嫌违法。

    人肉民警和辅警,你想过后果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首次明确,在“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骚扰电话、发恐吓信息,罚款都是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打爆派出所的电话,占用警力资源,影响警方的正常工作,这不是仅事后心存愧疚就能了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